今日視點:分居的期限是怎么樣規定的?寫分居協議如何才能有效?
2023-07-06 10:14:04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寫分居協議怎么寫
寫分居協議應當注意協議內容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的基本信息;
2.分居期間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
4.分居的期限;
5.分居的終止。
二、寫分居協議應注意哪些事項
寫分居協議應注意如下事項:
1.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尤其要說明在分居期間,夫妻雙方不再有義務與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協議中要說明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如何承擔以及探望權如何行使。
3.可以對分居期間的財產進行約定,如無約定或無法達成協議,則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4.分居的期限,應以三個月至兩年為限,期限屆滿,如一方當事人依然認為感情無法復合而要求離婚的,可協議離婚或持該協議向法院起訴離婚。
5.分居的終止。協議分居可基于當事人雙方的協議而終止,但應當制作終止分居的書面協議,或辦理終止分居的公證。
當事人如果在當地公證處拒絕受理的情況下,可選擇找當地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或兩個鄰居,同事見證的方式,或者只要雙方同時簽字認可即可。
三、寫分居協議的意義
寫分居協議有如下幾個方面的意義:
1.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分居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沖突,并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可以使當事人事前體驗離婚后所必須面臨的單獨生活及有關子女撫養安排等問題,評估自己是否有辦法適應離婚后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提供合法的規避途徑。
3.為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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